若使用捷運點全額折抵消費,實際付款金額為0元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,營業人「銷售」貨物或勞務時應開立統一發票,但使用捷運點「全額」折抵消費時,消費者與營業人間僅有「兌換」行為,故依法無需開立發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