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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運快閃櫃申請公告

一、辦理方式:採公開申請方式,由本公司審核通過後設置。

二、申請資格:經政府登記立案之企業、公司行號、公私立團體皆可申請。

三、申請檔期:以週為單位,最長為1個月,期滿前得申請1次續約,續約檔期最長1個月。租用檔期本公司得視需要延長或縮短。

四、費用及點位:

(一)租金:依據每月最低保證營業額及抽成比例方式計收(含稅)。

(二)保證金:每1申請案為新臺幣(下同)10,000元。

(三)點位:依本公司公告為主,相關資訊如附件1。

五、申請文件:

(一)捷運快閃櫃申請書。

(二)企劃書(範本如附件2)。

(三)申請單位合法登記在案證明文件。

(四)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(如申請書附件)。

六、申請檔期前2.5個月須完成申請資料提送作業(例如:1月份檔期為前年度10月15日前完成提送),送件時間請於公告之受理申請期間內,備妥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,受理期間之末日如為假日,順延至次一工作日。

七、送件及聯絡方式:

(一)申請單位備妥申請文件郵寄至本公司(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5樓商業發展處),封面請註明:捷運快閃櫃申請案,或親送申請文件至本公司商業發展處商業規劃課,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日9時至12時及14時至17時止,如遇假日,順延至次一工作日。

(二)聯絡方式:蕭小姐或陳小姐(02-25363001轉8182,shop4rent@metro.taipei)。

八、以上未盡事宜,請詳「捷運快閃櫃申請書」及「捷運快閃櫃一般條款」相關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