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菸宣導
(一)下列場所臺北市衛生局依法公告為「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」:
(二)下列場所臺北市衛生局依法公告為「除吸菸區外,不得吸菸;未設吸菸區者,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」:起始日期 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公文函號 104年8月1日 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之大門前廣場及第二出入口周邊戶外區域 北市衛健字第10430715200號 105年5月1日 北市衛健字第10532509300號 114年1月1日 捷運南港展覽館站周邊戶外區域 
北市衛健字第11330720151號 起始日期 除吸菸區外,不得吸菸場所 公文函號 115年5月1日 臺北市捷運線形公園(捷運中山地下街R1出口至捷運雙連站1號出口間) 北市衛健字第1153093421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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