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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捷運公司

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
人權政策


臺北捷運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維護與保障員工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,認同與支持聯合國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、《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》、《全球盟約》與國際勞工組織《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》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人權保護精神,特訂定本政策,並鼓勵本公司供應商及承攬商一併遵循,共同維護人權。


  • 建構友善職場、承諾平等任用

    恪遵勞動法令相關規範,承諾保護員工不受職場暴力、霸凌及性騷擾的威脅,致力建構友善職場,不因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或身心障礙等,而有差別待遇或歧視,以確保員工享有人格尊嚴及人身自由的工作環境。

  • 扎根職安衛教、守護員工健康

    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,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改善與提升工作環境之安全衛生條件,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、健康促進活動與員工協助方案等,照護員工生理及心理健康,降低職業災害發生風險,提供安全健康職場環境。

  • 暢通溝通管道、確保勞資和諧

    關注員工勞動權益相關議題,簽訂團體協約,定期召開勞資會議,設置並確保有效之員工申訴或建言管道,建立多元化的溝通機制及平台,確保和諧雙贏的勞資關係。

  • 落實個資保護、守護資訊安全

    遵守資料保護有關法令,確保員工及利害關係人之資料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均符合法令規定,並建置完善之資訊安全管理機制,有效管控資料存取及防護資料外洩,維護及保障個人資料相關權益。

  • 強化公司治理、定期檢討規章

    確保各項勞動相關章則與人事規則均定期檢討,以符合國家相關法令與本政策之精神。






簽署人:
趙紹廉董事長董事長
黃清信總經理總經理
2024年2月